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时任雪松信托创新金融部总经理马沫对雪松信托以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名义误导投资者、违规审批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信托产品净值化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马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这是今年以来,雪松信托或相关负责人收到的第24张罚单,累计受罚金额达1330万元。
近年来,已有多家信托公司或相关负责人因违规受到处罚。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5日,年内先后有湖南信托、中铁信托、山西信托、重庆信托、厦门信托、雪松信托、中泰信托等13家信托公司或相关负责人领到罚单,累计金额达3360万元。其中,重庆信托、雪松信托、兴业信托、中信信托等5家信托公司涉及违规向房地产公司提供融资,且处罚金额在百万元以上,违规公司数量占比达38.46%。
具体来看,3月份,重庆监管局对重庆信托罚款200万元,同时对重庆信托副总裁罗怀建警告并罚款5万元。重庆信托及相关负责人存在信托资金被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出让款等多项违规情况。
9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曾对雪松信托及相关负责人连开12张罚单,指其存在向开发商资质不达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问题,并处罚金950万元;11月份,福建监管局对兴业信托及相关负责人使用信托计划资金置换“四证不全”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信托贷款等问题,处以295万元罚款。
对此,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类信托原是信托公司的重要业务,但因房地产业的风险上升,叠加部分信托公司业务过于集中于房地产领域,可能会对信托公司甚至整个行业带来较大的风险和隐患。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信托公司向不满足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融资,可能出现开发商无法按期还款,形成坏账问题,导致金融风险。此外,如果房地产项目本身存在四证不全等问题,最终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喻智进一步表示,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出现资金链紧张甚至违约情况,信托公司的房地产信托业务快速收缩。
“部分信托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都可能导致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田利辉表示,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化也可能对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影响。如果信托公司对监管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或者为了规避监管而采取违规手段,都可能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田利辉进一步表示,信托公司被处罚而导致声誉受损,这可能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减少客户和业务规模。另外,受罚后还可能导致信托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下降,进而影响其风险抵御能力。(本报记者 张 安)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