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监委成立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室(驻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对64件营商环境方面未结问题逐一“解剖”、挨个会诊;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重大项目护航、惠企政策落地、执法监管乱罚款乱收费等系列专题监督;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近期,多地纪检监察机关拿出实招硬招,推动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彰显了以有力监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态度。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市场主体而言不可缺少。在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当口,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目无法纪、徇私枉法、作风不良,侵害了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对此,必须予以坚决查处,打通影响营商环境的梗阻。
牢牢把握良好政治生态就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拓宽履职视野,强化系统思维,更加自觉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正风肃纪反腐。要以一体推进“三不腐”为经济社会发展清障护航,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人惩戒力度,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围绕“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国之大者”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治监督台账,聚焦“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等方面,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准确把握营商环境问题的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
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要把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擦亮监督探头,善于发现惠企政策执行“温差”“落差”“偏差”,以及阻碍企业发展梗阻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职能部门、党员干部服务企业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予以纠治,严防惠企政策空转、措施虚化。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和地区深化改革,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机制漏洞,规范权力运行。要把案例资源变成警示教育资源,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要把监督融入治理,在强化个案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行业性、领域性的系统治理,从源头解决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