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资格文件“免证明化”、扩大远程异地评标覆盖面……浙江省财政厅3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提出了一揽子政策,全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指出,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供双方应明确预付款比例、付款条件和时间等,确保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落实到位。加快推进供应商提交资格文件“免证明化”,减轻供应商负担,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
考虑到部分工程项目规模较大、金额高,对供应商的规模和实力有一定要求,浙江省鼓励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大企业分包,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部分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预留给中小企业,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
浙江省财政厅指出,全省消除区域市场壁垒,从严处理以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或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行为。为破解专家本地化可能造成评审不公正问题,浙江省建立跨区域抽取专家评审机制,扩大远程异地评标覆盖面。
据悉,该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记者 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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