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国政府网消息显示,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等6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
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方面,《意见》提出,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拓宽吸引外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完善外资项目建设推进机制。
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方面,《意见》明确,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在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方面,《意见》要求,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
在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统筹优化涉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
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强化外商投资促进资金保障,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
在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引资工作机制,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优化外商投资促进评价。
《意见》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协调,做好政策宣介,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看来,当前,中国经济面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逆全球化加剧、地缘政治紧张和全球金融风险上升等严峻外部挑战。为有效应对这一局势,需坚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而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周密也对记者表示,当前全球出现了保护主义倾向,并从贸易向投资领域拓展。中国作为外商投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对外资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同时也有决心保障外资企业的利益。“所以,在这样的时点出台更大力度的综合性稳外资政策对于进一步稳定外商投资信心非常重要。”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扩大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吸引外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立足新形势新阶段,需要更加注重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强服务、保权益,巩固和增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的预期和信心,扩开放、优环境,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从具体内容来看,周密认为,《意见》从创新研发角度切入,强调支持外商投资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这些举措将为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创新领域发挥更加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创造条件,也促进外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在创新型项目上的联动更为便利和紧密,使双方产生良性互动,从而促进中外企业不断在中国广阔的大市场和完善的产业体系下实现更好的发展。(记者 王文博 实习生 万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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