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最富活力、最具潜力、最有创造力的重要力量,是繁荣城乡经济的有力支撑,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作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直接感知者、参与者、维护者和受益者,也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广大民营企业家应该站在促进企业自身健康发展和自己健康成长的角度,以家国情怀的境界,从自身做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发扬斗争精神,主动参与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中来,推动国民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
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前提
据2021年最新发布的《2019-2020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公布的数据,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传的刑事判决案例中,共检索出企业家犯罪案例2635件,企业家犯罪3278次,共涉及犯罪企业家3095人。在3095名犯罪企业家中,性质明确的有3082人。其中,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人数共2876人,约占犯罪企业家总人数的93.32%。
这说明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家涉及的犯罪案件比例,一直处于明显提升状态。从纪委公布的反腐案件来看,不乏有民营企业家为自己和企业牟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
因此,广大民营企业家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从自身做起,勇于向自己说“不”。一方面,民营企业家要勇于对自己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说“不”,守住法律的底线。广大民营企业必须严格要求自己,摈弃“无商不奸”等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思想,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从事生产经营、规范企业内部治理、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守住企业依法经营底线。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家要勇于对自己违反道德的行为说“不”,做诚实守信的表率。“商道即人道”。民营企业家的精神与形象是企业的一面镜子,而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又是企业家综合素质的反映。企业家的道德水平越高,他们就不会因为经济利益的诱惑而违反承诺,他们就能够视企业的信誉如同自己的信誉,对企业信誉用心呵护。
德国著名的伦理经济学家科斯洛夫斯基认为,企业家的道德行为可能存在的情况之一是:“存在于放弃中,通过放弃道德上有问题的机会和放弃不道德行为(违反规则的行为)来达到比有道德的竞争对手有利的竞争优势和有差别的利益”。因此,我们应该克服“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等急功近利的心态,通过诚实守信,树立企业和企业家的形象,赢得人民的认同,为民营企业的健康长久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营企业发扬斗争精神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关键
不可否认,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样一些现象,民营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因个别公职人员个人的私欲,对民营企业故意刁难,“索拿卡要”,迫使民营企业家被迫执行“潜规则”,甚至被迫做出行贿等严重违法行为,极大损害了营商环境。其原因就是有的企业家受“民不与官斗”“花钱消灾”等传统文化中落后观念的影响,觉得敲诈自己的官员气焰嚣张,自己斗不过他,还是花钱消灾好。
孰不知这样做等于助长贪腐公职人员蛀蚀国家的肌体,等于纵虎为患,造成这个公职人员这样干,别的公职人员也跟着学;这个民营企业家“被迫”这样做,别的民营企业家也跟着“被迫”这样做的局面,导致风气越来越坏,营商环境也越来越差,最终受害的还是这些“被迫”的企业家。
试想,若民营企业家遇到某些腐败公职人员的刁难时,从一开始就不屈从、不迁就,那些想腐败的官员也就无从腐起。“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因此,民营企业家一定要抛弃怕被打击、被报复等错误思想,坚定相信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意志信心,相信党和政府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诚意,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说“不”,这既是维护营商环境的需要,也是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自己健康成长的需要,更是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到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中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多次强调,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建立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
“春江水暧鸭先知”。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不好,民营企业家最有发言权;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怎么构建,民营企业家最有建议权;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怎么维护,民营企业家最有参与权。
所以,地方政府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中来。一是建立民营企业对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评价制度。要积极组织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到当地营商环境的民意调查中来,引导民营企业全面客观真实对当地营商环境做出中肯的评价,为当地党委政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重要参与依据。二是建立民营企业参与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工作机制。要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到当地营商环境政策制定中来,引导民营企业站在客观公正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为政府出台营商环境政策出谋划策,切实增强营商环境政策的科学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三是建立依法打击损害营商环境的保障制度。及时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是营造一流环境重要手段。在民营企业在对违法违规的公职人员说“不”的同时,当地政府一定畅通民营企业的举报渠道,鼓励民营企业要将那些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反映举报到相关职能部门,让那些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让那些损害营商环境的公职人员得到相应的惩戒,从而避免相关现象再次发生,从源头上堵住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发生。
(作者系怀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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