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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政商关系: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

2025-09-23 10:18 来源:搜狐网 次阅读
 
以法治护航政商关系: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

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民营经济无疑是一股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它贡献了全国60%以上的GDP、80%左右的城镇就业和90%以上的经营主体(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4年公报)。然而长期以来,民营经济长期面临“准入难、融资难、创新难、维权难、转型难”五大突出难题。与此同时,政商关系中“亲而不清”或“清而不亲”的乱象,也如同枷锁一般,严重制约着我国市场经济活力的释放。2025年,《民营经济促进法》与修改后的《监察法》相继施行,为我国政商关系治理带来了历史性的变革,开启了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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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法联动:开启政商关系法治化新征程

2016年提出的“亲”“清”政商关系,为政商交往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对领导干部而言,“亲”意味着坦荡真诚地与企业交往,“清”则要求关系清白纯洁;对民营企业家来说,“亲”是主动沟通,“清”是洁身自好。这一理念为政商交往划定了清晰的边界。

而《民营经济促进法》与修改后的《监察法》的联动实施,更是将这一理念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实现了从“政策驱动”到“法治引领”的跨越。《民营经济促进法》确立了“平等准入、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原则,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全链条的法治保障,让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享受到了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修改后的《监察法》新增对“利用职权非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制约条款,以及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等三项强制措施,构建了权力监督与市场保护的平衡机制,为公职人员行使权力设置了刚性约束,防止权力寻租和滥用。两部法律相辅相成,形成了“扶持 + 规范”的制度组合,共同构建了政商关系的法治框架,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亲而有度:政府服务与监管的精准平衡

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中,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亲而有度,意味着政府既要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服务,又要把握好服务的边界,避免过度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

政务服务创新是亲而有度的重要体现。建立政企沟通直通机制,推广“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服务——让企业办事更便捷,成本更低。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则体现了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温度和智慧,在保障监管效果的同时,给予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

然而,亲而有度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放松监管。权力监督强化是保障政商关系健康发展的关键。构建监察强制措施的内控机制,规范强制措施的使用程序,防止权力被滥用;引入特约监察员制度,增强监督的外部性与透明度;建立“中央督查 + 第三方评估 + 企业评议”体系,完善权益救济协同机制,这些举措都为政府权力戴上了一道道“安全锁”,确保政府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清而有为:企业合规与创新的协同共进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清而有为则要求企业在与政府交往中保持清正廉洁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合规能力和创新能力。

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的建设是企业清而有为的基础。完善合规风控体系,建立财务审计、廉洁防控等内控制度,能够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让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发展。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践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还能为企业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发展环境。

而科技创新能级的提升则是企业清而有为的核心动力。聚焦卡脖子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参与标准制定,能够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联合高校培养技能型人才,推动产学研一体化,能够为企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增强韧性、稳健发展。

直面挑战:破除政商关系发展的阻碍

尽管双法联动为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难题。区域执行差异化问题依然存在,中西部地区在政策执行、资源分配等方面与东部存在差距,隐性壁垒依然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均衡发展。中小企业在合规成本上升与创新投入不足之间形成张力,部分企业出现“合规挤压创新”现象。此外,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遭遇反倾销调查增多,技术封锁加剧导致关键设备进口周期延长,国际规则应对能力亟待提升。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采取系统解决方案。制定“1 + N”配套细则,建立跨区域执法协同平台,推动政策一体化落实,能够缩小区域执行差异,促进民营经济的均衡发展。推广“政银担”风险分担模式,试点“合规成本保险”,职业院校定向培养技工人才,依法快速修复企业信用,能够降低企业负担,缓解合规与创新之间的矛盾。依托《监察法》新增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条款,开展跨境资产追缴合作,发挥中国信保等机构作用,能够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账款支付追溯系统,开发“亲清在线”数字平台,能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政商关系数字化治理。

展望未来:法治护航下的政商关系新生态

《民营经济促进法》与《监察法》修改的协同实施,为我国政商关系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法治的护航下,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新生态正在逐步形成。展望未来,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治理技术的迭代升级,政府与企业将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良性互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更加充沛的动能,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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