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6日是郑州市第15个“郑州慈善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郑州慈善总会已先后召开市直机关和开发区、区县(市)动员会,对开展“郑州慈善日”活动作了具体部署。日前,就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郑州慈善总会负责人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
问:“郑州慈善日”是怎么来的?其意义是什么?
答:2007年11月1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定于每年10月16日为“郑州慈善日”。开展慈善日活动,有助于提升全市公民的慈善意识,扩大慈善资源,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有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问:“郑州慈善日”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截至今年9月中旬,全市累计募集善款47.3亿元,救助困难群体约千万人次。在抗击疫情和洪涝灾害、脱贫攻坚和全面实现小康、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郑州市共获得14个“中华慈善奖”以及“中国政府推动奖”、全国“七星级慈善城市”等多项殊荣。
问:今年“郑州慈善日”活动的主题是什么?如何开展“郑州慈善日”活动?
答:今年“郑州慈善日”主题是:“助力乡村振兴 促进共同富裕 ”。“郑州慈善日”实际上就是一次广泛的慈善募捐活动。本着广泛发动、依法组织、全员参与、自愿奉献的原则,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个企业,捐出相当于1天的经费开支或节约的经费;提倡各类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提倡在职干部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提倡无固定收入的城乡居民每人捐1元钱;提倡学生捐出1天的零花钱。鼓励企业、社会各界、个人以专项救助基金、定向捐赠救助基金、留本捐息、慈善信托等形式进行慈善捐助。可以多捐,可以少捐,有困难的也可以不捐,不下指标,不搞摊派。
问:市委、市政府对开展2022年“郑州慈善日”活动有哪些指示和要求?
答: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慈善工作十分重视,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好慈善日活动,确保慈善活动、慈善捐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努力做到: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带头捐,企事业单位员工积极捐,全体市民自觉捐,外地驻郑人员鼓励捐。要加强宣传,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为慈善日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避免多头募捐、重复募捐,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以上中学、高校、国有企业和有意愿的民营企业以及广大市民捐赠的款项,由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或者个人直接交到郑州慈善总会。
问:广大市民朋友如何更方便快捷地参与今年的“郑州慈善日”活动?
答:广大市民可通过网银转账、柜面办理等渠道汇入郑州慈善总会唯一指定官方账户;还可以直接到郑州慈善总会机关来现场捐赠,留影纪念。
捐赠人可凭转账回执到郑州慈善总会财务部换取捐赠票据,也可直接将善款现金递交至郑州慈善总会财务部。
问:企业、个人从事公益性捐赠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捐款单位和个人可凭市慈善总会开具的捐赠收据办理企业、个人所得税抵税手续。
问:慈善资金是怎样安排使用和监管的?
答:今年募集的善款主要用于助力乡村振兴、灾后重建,“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困难群体重大疾病、困境儿童及孤残儿童救助,慈善文化建设等。善款管理使用严格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由市慈善总会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接收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确保捐赠款安全接收、有效使用。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制度,规范操作。善款的接收、管理、使用全程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会计主管部门财务监督、慈善监事会监督、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活动结束后,捐赠情况会在报纸、网站(郑州慈善总会:http://www.zzcf.cn/)详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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