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
回复用户:nie_min
回复时间:2021-01-13 16:03
纳税人的建议已经实现。黑龙江省税务局和黑龙江省工商部门2018年9月1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共享和应用的通知》(黑工商发〔2018〕106号),目前已完成地方共享信息平台的技术改造,实现了企业登记信息、变更信息、注销清税信息等数据的实时传递与共享,以减少纸质资料报送。
此外,为便利纳税人办理注销手续,黑龙江省税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并将办理要求以“致纳税人一封信”形式进行宣传告知。
下一步,黑龙江省税务局将加强优化税务注销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宣传辅导,让纳税人享受到注销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