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农重本,国之大纲。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明确提出,要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我国在脱贫攻坚目标完成之后,将整个“十四五”期间设置为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期。设置过渡期的主要目的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具体来讲有以下要求。
第一,过渡期的底线任务是防止规模性返贫与新增贫困人口出现。一方面,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脱贫后仍可能因自然灾害风险、市场风险、人身意外等各种风险返贫;另一方面,脱贫攻坚期间未被纳入帮扶对象,但收入水平仅略高于贫困户的边缘户也存在因各种因素致贫的可能。为防止脱贫不稳定户与边缘易致贫户再度陷入贫困,过渡期还需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在全国各地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中央提出“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地解决各类风险导致的返贫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贫困户的动态清零。二是建立后评估机制。为防止扶贫成果出现反复、避免过渡期返贫现象发生,中央决定,在过渡期由第三方对原贫困县进行抽样评估,主要评估内容包括“两不愁三保障”是否稳固、向乡村振兴调整的政策是否会导致返贫风险、大中型易地搬迁的后续扶持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第二,过渡期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提升。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尤其是部分脱贫地区,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就业机制还不够稳定,许多脱贫人口仅仅达到脱贫的最低标准,这也是遭遇风险后容易返贫的主要原因。政府需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提高这部分人的收入水平、生活标准为目标。
第三,过渡期要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过渡期,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和政策要逐步转向乡村振兴,未来要在乡村振兴的框架下发展。未来发展的目标是让所有人,特别是贫困人口受益,因此,乡村振兴期间的重点问题是如何帮助低收入家庭以及相对贫困人口发展。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我们要做好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坚持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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