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直播带货”快速发展,催生了网店微商、农民博主等新型职业,成为促进农村创业的重要方式。通过电商直播平台等渠道,来自各地乡村的特色商品、自然风光、文化旅游等资源得以及时对接全国市场,不仅拉近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还带动了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产业发展。
在业界人士看来,直播经济作为我国互联网领域的新型营销业态和模式,在释放消费潜力、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农业经营主体乃至农民成为“村播”,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进一步助推农村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滞销农产品销售,带动贫困家庭农户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成为助力农村脱贫、乡村振兴的新途径新渠道。
以吉林省为例,为推动农村电商建设,吉林省支持40个乡镇、400个行政村建设“电商镇”“电商村”。培育孵化农村电商企业8980户、网店5.7万个、网商12.1万人,农村网络直播电商企业993户、网络主播5112人、直播产品3806款。另有数据显示,吉林省在阿里巴巴平台(淘宝、天猫)上活跃的农产品网店近6万个,带动13.2万人创业就业。
一系列沉甸甸数据背后,是近年来吉林省以直播经济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接续发展的有力见证。根据第三方统计,2021年,吉林省实现网络零售额788.07亿元,同比增长17.55%,同比增速居于全国第15位,高于全国3.55个百分点,领先东北板块;农村网络零售额343.32亿元,同比增长27.31%,高于全国0.39个百分点,领先东北板块。
吉林省农产品丰富,不仅有大米、玉米、大豆、花生等粮油产品,还有食用菌、人参、林蛙油、鹿茸、乌拉草等地域特色产品。为用好产业脱贫这一抓手,吉林省从政策支持、网销渠道拓展、电商快递协同、电商人才支撑四个方面,培育农村电商新生态。天然的产品优势以及政府大力推动,使得吉林省农村电商得以实现快速发展。
“淘宝村”辐射带动能力强、业态模式新、产品特色足。以吉林市为例,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已经成为当地发展的一张名片,成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擎。2016年以来,吉林市黄松甸村、棋盘村、王家村、大荒地村4个“淘宝村”网络销售额快速增长,平均每年递增40%以上,三年累计销售额达2.35亿元,直接增加农民经济收入7000余万元,创造就业岗位近千个。
与此同时,吉林省持续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助推乡村振兴跑出“加速度”。在夯实基础建设方面,吉林省争取国家资金5亿元,在32个县(市)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建成县、乡公共服务中心268个、服务站5316个,培训40万人次,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全覆盖。为了打造特色优势,吉林省举办了精准扶贫产品展销会、年货大集线上线下促销活动,组织农产品入驻省外名优产品营销展示中心,推进16个县阿里农村淘宝项目落地,全省阿里平台农产品网络买入卖出比实现1:1.14顺差,农产品销售额排全国第16位,人参、鹿产品、黑木耳市场占有率分别达70.8%、45.5%、29.0%。
此外,通过下发文件、发布信息等方式,吉林省统筹安排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辖区范围内涉农电商企业人员、电商创业者、返乡大学生等人员报名参加免费线上农村电商培训,全面涵盖电商政策法规、区域产业电商、县域农村电商、电商扶贫等专业课程,有效巩固新电商产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