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民族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9月20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青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升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玉厚,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永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青岛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论述,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青岛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基本要求,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
在入法入规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
在法规规章的制定过程中,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更好地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比如,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出台全民健身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等法规规章,保障公民权利、增进民生福祉。围绕历史文化保护,出台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老旧街区改造管理办法,留住城市记忆,传承城市文脉。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在社会治理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严格执法履行职责观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纪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推行“综合查一次、一次查多项”,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探索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方式,将28个行政执法领域382项符合条件的事项,纳入青岛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和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形象。二是加强深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统筹推进美德青岛与信用青岛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开展信用积分应用,开设“美德超市”“信用超市”等美德信用兑换场所,营造“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诚信氛围。将核心价值观写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社会规范,塑造共同理念和行为规范。
在司法公正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
一是推进公正司法。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查办力度,推动形成良好社会关系和社会氛围。二是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提供公益法律服务7.2万余件,其中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4.1万余件。12348热线面向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22年至今解答50余万人次,排查矛盾纠纷2.1万余件,调解成功8469件,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弘扬法治精神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学习宣传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国防教育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使普法过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过程。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侵权案件频发高发领域进行分类分众普法,提高重点人群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护权益能力。二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打造以“法治青风”为主题的普法品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特色普法活动2500余场次,惠及人群200多万人,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三是厚植法治的道德底蕴。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精心选树先进典型,综合运用宣讲报告、事迹报道、文艺作品等形式,深入挖掘和宣传阐释守诚信、崇正义的中华优秀传统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情况
青岛市中级法院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络空间乱象治理,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弘扬了“文明”“和谐”“公正”“法治”“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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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青岛建设典型案例情况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紧扣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成效,紧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旨在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促进道德建设,以公正司法、依法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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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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