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汤皓然[1];肖远平[2]
作者机构:[1]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2]贵州师范大学
基 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屯堡史研究”(23&ZD252)
出版物:《甘肃开放大学学报》
摘 要:社会工作者可以被看作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一类重要参与力量。案主自决原则下社会工作者的非遗保护实践主要呈现出集体性权利与个体自主的博弈场域、资源禀赋与决策效能的互构关系,以及文化基因存续与现代性适应的价值张力三类困境。但案主自觉作为在文化自觉这一概念基础上衍生出的社会工作本土伦理概念,其不仅注重文化意识的觉醒,更关注服务对象的实践意识唤醒、主体行动自觉,以及建立案主与非遗之间的感性共情。同时,在实践取向上,侧重于培育非遗保护的“实践感”。而案主自决与案主自觉之间的关系建立需经历“个体自觉一集体自决一集体自觉”的过程更迭。
页 码: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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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案主自决 案主自觉 社会工作伦理 非遗保护
学科分类:C916